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重要基礎,也是保障技術安全、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支撐,在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方面作用突出。當前,人工智能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技術,正在深刻重塑人類的生產方式和社會結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工智能作為新技術新領域,政策支持很重要。要綜合運用知識產權、財政稅收、政府采購、設施開放等政策,做好科技金融文章。”日前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要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推動我國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助力夯實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物質技術基礎。
知識產權是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對于激勵創新、促進產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切實保護好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才能真正激發其創新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人工智能具備典型通用技術特征。加快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有助于我國抓住抓牢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機遇。當前,我國人工智能發展處在全球第一方陣,但在基礎理論、關鍵核心技術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要在人工智能領域占得先機、贏得優勢,就必須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在激勵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為人工智能產業有序發展提供保障。
從理論上看,知識產權保護通過法治方式,明確技術創新成果歸屬、建立清晰權利邊界等,既能保障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成果的安全,又能為創新主體提供合理的收益預期,使那些投入時間、資金、技術的企業、科研機構和個人能夠獲得相應回報。這種以確權促創新、以激勵護發展的制度設計,為人工智能技術進步和產業化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促進形成人工智能領域持續創新的內在動力。
從實踐上看,知識產權保護在激勵創新的同時,也在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良性競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專利制度通過對人工智能領域專利申請說明書的撰寫提出明確要求,能夠在促進專利申請質量提升的同時,使其相關技術被社會公眾充分知曉,加快人工智能領域的技術傳播與創新;版權制度通過明確訓練數據和生成內容的合理使用邊界,保障數據利用合法合規,既維護原創者權益,又避免過度保護導致創新受限,從而平衡知識共享與市場競爭的關系。
新時代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發展,不斷完善頂層設計、強化統籌部署。國務院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等政策文件,在系統性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布局的同時,對建立人工智能技術標準和知識產權體系作出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及時修改《專利審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權利要求保護方式及創造性審查標準。我國實施了一系列有關人工智能的知識產權保護舉措,比如發布人工智能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指引,回應創新主體普遍關切的熱點法律問題,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建立健全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機制,有力強化人工智能創新成果的保護與轉化,為技術研發和市場應用提供穩定制度支撐;等等。這些政策和舉措,積極回應和解決了有關人工智能專利申請主體、保護客體、審查標準等熱點問題,助力推動我國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發展并在交通、醫療、教育等領域打造百余個落地標桿應用場景。
同時也要看到,人工智能技術的復雜性與數據密集性,給相關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帶來新的挑戰。比如,深度學習模型的內部運行過程非常復雜,大幅增加了對算法安全性和可靠性進行評估的難度,從而給推動創新激勵與風險管控相結合帶來挑戰。又如,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訓練依賴于海量數據資源,這對傳統的版權合理使用標準提出了新的要求,也顯著增加了權利人維權與司法認定的成本。這要求我們在保持基本政策制度框架穩定的同時,積極回應人工智能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需要,為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和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給。
以知識產權保護促進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應堅持激勵創新和防控風險并重,加快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既要確保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也要筑牢人工智能發展的安全底線,為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與此同時,健全相關工作體系,加大人工智能領域專利申請按需審查服務力度,建設人工智能領域專利池,深入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通過提高人工智能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促進更多人工智能領域專利從實驗室走向產業鏈。此外,加強制度之間的協同,把知識產權保護和數據安全、反壟斷監管、倫理規范等有機銜接起來,形成統一高效的治理體系。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 人民日報 》( 2025年12月18日 09 版)
責任編輯:賀鵬云